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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动漫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析


[编辑]admin1      [时间]2010-04-12  浏览:561 次

完美动力引自人民网点消息:所谓手机动漫,是指采用交互式矢量图形技术制作多媒体动画内容,并通过移动互联网提供下载、播放、转发等功能的一种服务。

  目前以文字加手机的短信市场模式为中国创造了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短信市场;以音乐加手机的模式,也创造出了超过20亿元的无线音乐市场,并呈高度增长之势。那么动画加手机呢? 从国外的发展状况来看,手机动漫、手机游戏等无线娱乐业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并已成为3G业务中被人们普遍看好的热点业务。

  然而目前,我国手机动漫产业仅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美、日、韩等国相比,其发展还存在很多不足,笔者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出中国手机动漫产业在管理、内容、技术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通过借鉴国外手机动漫市场的成功经验,就如何解决问题做如下探讨。

  一、 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的问题

  1.管理相对混乱

  由于手机动漫本身存在与传统动漫不同的特点,国家并未明确规定它专属于哪一个部门管理。从内容上,它应该归文化部门管理;从技术上,它应该归科技部门管理;从平台上,它又应该归工信部门管理。事实上,文化部门、科技部门和工信部门等都在对手机动漫进行管理。这种管理局面一方面为手机动漫提供了更多的政策资源,但又会造成管理混乱、政策执行和归口不明确等问题。

  2.政策落实不到位

  从1996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启动“中国儿童动画出版工程”,建立起华东、华北等5个动画出版基地,到2005年1月20日起,实行了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制度。这些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对中国动漫业来说应该是好消息,然而却没有得到动漫企业的热烈反映,反而招致业界的抱怨。究其主要原因,这些措施规定的比较模糊,多是“支持”、“允许”、“要适当增加”之类模棱两可的词语,难免给执行政策留下许多可钻的空子,从而导致政策发挥的效力有限。

  3.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我国动漫业普遍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不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者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国内音像市场因为盗版猖獗而日渐萎缩,动画影片的肖像授权也常因为仿冒而声誉受损,因此我国动漫难以得到高价授权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业者无法获得应有报酬,甚至有成本无法回收的问题。

  4.应对措施

  手机动漫产业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政策资源,国家应该在政策上明确要求由文化部牵头和主管,教育部、中宣部、工信部、科技部等各自制定手机动漫在内容、平台和技术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共同致力于手机动漫产业的发展。

  此外,文化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动漫知识产权。文化部应该同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以国产优秀原创动漫形象、动漫品牌及其衍生产品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动漫经营活动,对保护动漫知识产权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保护合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为动漫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政策除了展示其自身内容外,它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以日本为例,日本的手机动漫业务发展迅速,与政府的大力推动有很大关系,政府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引导手机动漫发展,还提供一系列的措施为运营商、设备商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日本的运营商在获得3G许可证的时候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当运营商出现频率资源匮乏的苗头时,日本政府马上就着手规划1.7GHz频段频率,而且很快将会进行频率资源的分配。政府管制政策的制定完全紧随市场的发展和需求,为运营商的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动漫产业自身发展现状的问题

  1. 定位不准确

  把动漫消费者定位于低幼群体,是国内动漫界的一贯作风。动漫产业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文化娱乐产业,青少年作为主要消费群体,涉及购买力不足与耽误学业等问题。而我国大部分动漫制作和播出企业并没有抓住国际上动漫产业成人化的趋势带来的产业机遇,没有将成人作为目标消费者,创作适合成人的动漫产品,因而极大地制约了动漫购买力的上升。

  2. 分成比例不合理

  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分别依照不同的分成比例,采取SP/CP接入第三方运营平台或者技术平台合作的方式进行产业合作,各运营商手机动漫业务分成比例如下图:

  手机动漫运营商业务分成比例
从表中可以看到SP/CP的分层比例只有45%-55%,而国外这一比例达到了80%-90%。

  SP/CP的分成比例过低直接影响到其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导致内容产品的供应远远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

  3.文化资源的驾驭能力弱


  中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主要以历史文献、文物遗存、民间传说等形式流传,这些都是动漫业资源开发可利用的基本素材。但中国在利用这些传统文化时,只是单纯地把神话、传说、历史故事等做成古装的、历史的动画,而文化精髓却丝毫没有融入其中,创新就更谈不上了。相反,国外的一些动漫大国却能够利用中国的历史文化并结合自己的民族精神创造出大量的优秀作品,例如美国迪士尼以在中国家喻户晓的《木兰诗》为基础推出的动画大片《花木兰》、日本根据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改编的《三国志》以及好莱坞主打中国元素的动画电影《功夫熊猫》都风靡全球,很多起源于中国的文化经外国艺术家的挖掘和包装后重获生机,焕发异彩光芒。可见,中国并不缺少文化资源,缺少的是我们对文化资源的驾驭能力,也就是创新的能力。
  4.动漫人才匮乏

  手机动漫产业发展需要既懂艺术创作、又懂技术革新,还要懂策划和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手机动漫人才结构失衡,尤其是原创人才缺乏。手机动漫原创人才的培养主要是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短期培训虽然针对性和专业性强,但没有系统性和长期性,不利于人才培养机制的长远发展。但我们学校教育的模式化几乎到了“直接传授、不问原因”的地步,从这种教育拷贝中出来的“动漫人才”自然是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创作的动漫作品枯燥无味,没有新鲜感,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5. 应对措施

  ①细化消费群体,实行动漫分级定位

  动漫并非只是幼教宣传片,它也有相应的成年人市场。日本为了吸引读者群就把漫画分成儿童漫画、少年漫画、少女漫画、青年漫画、女性漫画和成人漫画六大类,中国的动漫也可以以此为鉴,根据年龄段来实行分级定位。通过动漫分级制度,动漫企业可以依照此制度,创作、安排恰当的情节和信息在作品中,宣传以及销售动漫产品也更为有的放矢,不仅不会给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反而扩大了动漫产品的市场和销路,满足了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的不同需要。

  ②提高SP/CP分成比例,调动积极性

  手机动漫服务需要有大量的内容作为支撑,才能吸引用户。日本的手机动漫运营商非常重视与内容提供商的合作发展,双方建立了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比如,在利润分享上,为了突出“内容”的重要性,内容提供商获取收入80%~90%的比例,剩余部分归移动运营企业所有。日本NTT DoCoMo、KDDI运营商以分成比例1:9的模式直接与内容服务商合作,极大限度地刺激了业务、内容提供商的应用开发和娱乐创作兴趣,娱乐服务内容更新频繁,创新服务形式层出不穷。

  ③用软实力发展手机动漫

  近年来,我国手机动漫产业在技术发展上有所进步,给手机动漫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要想让这个产业走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不仅需要技术以及管理运营方面的提高,更需要在软件上得到提高。具体来说,就是要在 3G方面下功夫,即要在特别注重产品内容(Content)开发的基础上,提升产品的本土和民族文化(Culture)含金量,挖掘自己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色,并在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Creative)。

  ④改革模式化教育,注重人才储备

  拥有创新思维、人文素养、科技意识等综合能力的人才是动漫产业的宝贵财富,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国就必须充分重视动漫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目前应该主要依靠和改革动漫学历教育,改变传统的模式化教育弊端,在有条件的院校开设手机动漫专业或课程,国家对这种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在政策上进行大力扶持。同时,鼓励院校成立手机动漫工作室,并辅以多种扶持政策。另一方面从人才储备讲要从小培养孩子的创造力,青少年观看动漫作品,潜移默化地吸收动漫的语言和素材形态,从而形成一定的动画鉴赏力,这能为以后的动漫人才培养发展做好充分的战略储备。此外,除了培养既懂技术又懂艺术的设计人才外,还要培养制作的管理人才及后期的营销人才。

  三、技术、宣传上的问题

  1. 宣传推广力度不够,产品认知度不高

  目前手机动漫产品的市场推广主要由SP来做,而SP的推广力度非常弱,采用的方式主要以SP的门户网站广告为主。运营商对手机动漫的推广更不足,用户对产品的认知度不高,业务市场推广存在很多问题。

  2.终端少,受限大

  对于手机动漫发展来说,目前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能看手机动漫(偏矢量动画)的终端相对较少,大约只有50多种机型,而市场上出售的绝大多数手机里都没有内置动漫播放器。另外,由于市场上的手机还是以中低端为主,具备高运算和处理能力的高端手机市场份额有限。而且,目前手机内存容量通常也比较有限,预留给应用程序的动态分配内存多在1MB~4MB左右,并不能很好地支持多媒体图像以及应用的处理。因此,总体来说,可以实现的产品效果与用户期望的使用体验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无法有效诉求目标用户。

  3.应对措施

  在手机动漫业务中,移动运营商不再只是提供简单的语音或数字服务,而是要提供一个动漫平台,手机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接触各种各样的动漫产品,内容开发商则为这个平台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容产品。首先,通过一种有效合作机制的建立,营造一个双赢的运营模式。参与融合的双方通过交叉宣传促销活动,推动彼此的宣传促销。例如,移动运营商在本企业店内分发动漫的宣传手册或传单;在电子产品销售点(比如手机卖点)提供免费的手机动漫介绍手册;内容生产商在网站上设立专门的公布栏,发布最新动漫或人气动漫内容以及与其兼容的手机设备等。

  此外,移动运营商可以参与终端研发,促进手机动漫业务的发展。以韩国为例,由于韩国的3G业务推出较早,为了配合业务的发展,韩国普遍采取定制手机的策略,这也与韩国的运营商在整个产业链的地位以及自身的研发能力有关。韩国的移动运营商参与到手机从设计到研发的各个环节,培养和组成了一支强大的手机研发队伍,并通过移动终端支撑和配合手机动漫业务的推广。

  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已有8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大闹天宫》《哪吒闹海》等经典作品。但由于体制等原因,我国动漫产业已被美、日、韩等国家赶超。近年来,尽管国家给予了一系列政策倾斜和大力投入,促进了整体市场的迅速壮大,但相比发达国家,地位仍显尴尬。基于此,手机动漫凭借其随身、移动、充分互动等优越特征,正在成为我国动漫产业实现突破,谋取先发的契机所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成绩的背后同样存在着在管理、内容、技术等方面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国外手机动漫市场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相信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切实有效的执行,我国的手机动漫产业将会走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易观国际,《中国移动动漫年度综合报告》,2008

  [2] 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新媒体动漫研究报告》,2007

  [3] 郭晓熹:《手机动漫-3G时代的新热点》,《传媒观察》,2007(6)

  [4] 董芳静、李靖:《手机动漫-数字动漫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新兴传媒》,2007(9)

  (作者系武汉理工大学文法教育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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